課程名稱 |
新聞、傳播政策與法律專題 SEMINAR ON THE MEDIALAW |
開課學期 |
96-2 |
授課對象 |
社會科學院 政治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陳淳文 |
課號 |
PS5024 |
課程識別碼 |
322 U145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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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7,8(14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研3 |
備註 |
公共行政、本國政治。 總人數上限:24人 外系人數限制:1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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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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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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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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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第一部分:現代媒體概論
一、 大眾傳媒之演進
二、 現代傳媒之類型
三、 現代傳媒之特色
第二部分:媒體與國家
一、 大眾傳媒與國家管制
二、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
三、 國家經營與市場自由
四、 大眾傳媒與國家安全
第三部分:媒體與社會
一、 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
二、 新聞媒體與公共利益(公序良俗)
三、 新聞媒體與個人權益(隱私權與誹謗罪)
第四部分:媒體與媒體工作者
一、 新聞媒體與著作權
二、 媒體工作者之言論自由
三、 媒體工作者之工作保障
四、 媒體工作者之倫理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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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今日社會中媒體所扮演的角色至為重要,本課程希望培養選課同學對傳播業的初步認識,以利同學瞭解透過媒體所型塑的今日社會脈動;而對於日後可能欲選擇媒體為其職業者,也能透過本課程瞭解入行的基礎知識。 |
課程要求 |
出席、參與討論、導讀、口頭報告與期末書面報告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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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三 14:00~15:20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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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涂瑞華譯,《傳播媒介與資訊社會》,亞太圖書出版社,1999年。
趙庭輝譯,《廣播概論》,亞太圖書出版社,2002年。
尤英夫著,《新聞法論》,學林出版公司,民國94年。
林子儀著,《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》,元照出版社,民國90年。
翁秀琪、蔡明誠編,《大眾傳播法手冊》,政大新研所印行,民國8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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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中考 |
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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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考 |
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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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導讀與口頭報導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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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期末報告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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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出席與討論 |
3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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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0 |
現代媒體概論 |
第2週 |
2/27 |
我國媒體現況及其問題 |
第3週 |
3/05 |
媒體之自律與他律 |
第4週 |
3/12 |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|
第5週 |
3/19 |
媒體公共化與私營 |
第6週 |
3/26 |
媒體與國家安全 |
第7週 |
4/02 |
新聞自由 |
第8週 |
4/09 |
媒體與公共秩序(假新聞) |
第9週 |
4/16 |
媒體與公共秩序(操弄新聞):高市選舉走路工案
SARS新聞報導 |
第10週 |
4/23 |
媒體與善良風俗(犯罪與八掛報導) |
第11週 |
4/30 |
媒體與善良風俗(兒少保護) |
第12週 |
5/07 |
媒體與名譽權(公然侮辱與誹謗罪) |
第13週 |
5/14 |
媒體與人格權(隱私權) |
第14週 |
5/21 |
媒體工作者之言論自由(報導權與編輯權) |
第15週 |
5/28 |
媒體工作者之拒絕證言 |
第16週 |
6/04 |
媒體工作者之工作保障 |
第17週 |
6/11 |
新聞倫理規範 |
第18週 |
6/18 |
媒體倫理規範 |